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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項能力
可以從兒童三、四歲就開始。 讓他自己管理一點零用錢,讓他認識錢的多寡與物質的關係。
許多孩子輕易擁有昂貴的玩具、衣物,卻不知道那得要用好幾千個一塊錢才買得到,他們習於獲得,卻不知道背後的代價。

第二項能力
大人應該幫助孩子學習處理慾望。
這部分的教育包含了最重要的精神是對自己的慾望負責,另一方面學習延遲慾望得到更大的快樂。
在有限的狀況下,不妨讓他順著自己的慾望亂買東西,讓他承受沒有節制的後果。
此外,父母可以帶領全家對每個人喜歡的物品都晚一點再買、等久一點再買,大人、小孩一起感受慾望延遲之後,得到時那種更大的滿足感。

第三項能力
孩子應該 了解金錢的局限性 。
孩子在接觸金錢之初,有時候會非常天真的給所有東西「標價」,這時正好可以告訴孩子,有些東西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,
比如爸爸週末如果去工作,可能會掙更多的錢,可是爸爸愛孩子,我們的假期因為爸爸的參與而更快樂,家人在一起的快樂時光就比金錢更重要。
透過類似的方式,孩子逐步認識到,金錢不是唯一的目標或標準。 孩子接觸到的價值觀越多元,金錢就越不會成為唯一的標準 。

除了教子女正確金錢觀 父母的行為標準也要和孩子一致
六點「親子財富行動」計畫:
一、父母跟孩子都為自己的開支做記錄。
二、父母每週找一天跟孩子討論家中開支狀況。
三、父母定期向孩子解釋經濟活動的基本原理,例如借貸與利息的關係、投資與報酬的關係。
四、父母帶孩子為家庭重大採購比價,體驗聰明消費的樂趣。
五、父母跟孩子一起犧牲一些物質享受,例如每週有一餐不吃,體驗飢餓滋味,將那一餐金錢轉來資助有需要的人。
六、父母做典範,常常問自己:我真的需要這樣東西嗎?問孩子:我們家真的需要這樣東西嗎?
最重要的是最後一點,因為財富教育只有父母的標準與孩子一致才能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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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ym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