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「密件副本」大概就是把收件人的姓名和電郵地址放在"BCC"而非"To"的項下,如
此收件人的 email addresses 就密而不宣了.I've done this for a while.

各位好友,在轉寄文章前請三思(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),因為您可能已違反著作權法了。

現在網路上有人故意散布文章,藉此牟利。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,若文章再度寄回給他,
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人名稱,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或依法提起告訴。
在此提醒您一個案例:某位老師就是受害者,7/8要出庭受審!

提醒e-mail分享族,謹慎處理,方為上策!所以拜託!如果要轉寄我e-mail給你的資料,
請您切記轉寄前一定要把我的名字(From:來源寄件者)刪除(清乾淨)後,並以「密件副本」的方式發送出去。

您轉寄出的文件也一樣…。記得告知你的友人轉寄前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刪除後,再發送出去囉…非常重要!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ym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